阜残联〔2013〕26号
各县(区)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残联: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工作,确保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根据国家、省《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和《阜新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了《阜新市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卫生局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3月22日
阜新市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
“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康复人才是残疾人康复政策的直接执行者,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专业提供者,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基础推动者,是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的专业力量。康复人才建设是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残疾人康复工作水平,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基础性保障。
目前,康复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是制约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广大农村康复人才极度匮乏,致使康复机构服务能力不高,发展缺乏竞争力和可持续性。2005年,中国残联制定《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2009年,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为实现2013年我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工作,依据国家、省《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和《阜新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2015年,基本建立康复人才建设工作体系,完善人才建设工作机制,提高人才建设能力,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基本适应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
建立残疾人康复人才保障机制,逐步推进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及使用制度。
培养高端人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加强康复人才梯队建设,实现康复人才培养总体目标。
培养康复机构学科带头人,满足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长远发展需要。
建立残疾人康复人才数据库。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康复人才培养体系。
1、组织管理。
加强政府领导,完善市、县(区)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工作机构。将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计划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康复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残联要制定康复人才培养保障措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康复人才培养计划。
培养各级各类康复人才,深化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加强康复人才梯队建设,实现康复人才培养总体目标。
2、技术指导。
建立并完善残联系统康复人员培训工作机构职能,发挥专家技术指导作用。
(二)建立健全康复人才保障机制和制度。
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康复人才保障机制相关政策,强化人才建设宏观管理职能,做好康复从业人员新职业、职称晋升等统筹协调工作。市残联根据本市实际需求与人才状况制定人才招聘、人才使用、人才激励、人才评价等政策措施。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康复人才保障机制、长效机制和制度的建立。
(三)加强康复机构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工作。
1、组织管理。
各级政府将康复机构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工作纳入各级人才战略规划,根据残疾人康复工作需求,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康复机构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工作,突出学科特色优势发展,打造康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2、技术指导。
市级和县级康复机构学科带头人可以派往省级或邻近省份挂职进修,以达到充分利用资源,节约成本培养市、县级机构和学科带头人的目标。
(四)建立康复人才数据库。
建立康复人才数据库,动态掌握全省康复人才总量、现状、人才流动、培训状况、各层次人才水平等情况,为康复人才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四、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13年6月市残联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工作中期检查,2015年6月份进行终期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