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残联〔2014〕12号
关于印发《 2014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残联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县(区)残联:
《2014年残疾人工作要点》已经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 年3 月11 日
2014年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残联“六代会”工作部署的开局之年。总体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有力促进残疾人保障和服务托住底、补短板工作,有序推动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扎实提升残联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为实现残疾人与全市人民同步小康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同步小康推进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
——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继续开展“我为残联建言献策”和与残疾人交朋友活动,坚持中层以上干部直接联系基层组织和残疾人制度,开展残联党员干部进社区助残活动。
——围绕实现残疾人与全市人民同步小康奋斗目标,研究推进促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相关措施。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想事、干事、成事、不整事、不坏事的工作氛围。
——充分发挥残工委成员单位作用,积极推进惠残政策的有效落实。
——坚决完成省、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年底组织评估和打分并排名。
二、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继续推进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指导各县(区)出台优惠政策,将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城乡无业或无固定收入来源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直接纳入低保范围。适度提高临时生活、教育、住房、医疗等专项救助标准,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重点救助。探索建立残疾人救助基金。
——深入开展调研,准确掌握相关数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制定。
——扩大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在残疾人融入一般性制度安排的同时,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参加医疗、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的范围和标准。
——继续做好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相关工作。
——拓展和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继续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 目。
三、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
——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指标体系审评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范畴,进一步完善各县(区)社区康复工作,促进社区康复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发展。依托各级各类康复机构,普遍开展家长学校工作。
——大力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出台落实《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实施办法。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儿童康复服务网络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对0—6岁残疾儿童康复的扶持、救助力度,创新抢救性康复服务模式。
——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落实精神残疾人特惠医疗保障政策。做好稳定期精神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服务。主动配合民政、卫生等部门,做好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工作。
——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和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辅具中心的作用,做好城乡社区康复、家庭康复等基本康复服务。推进政府部门、残联组织、社会机构等有关残疾人康复资源的整合利用,活跃残疾人康复服务业。
——做好“十二五”康复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各县(区)和项目定点机构要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和康复效果等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做好中、省残联会同财务、审计、康复专家进行的抽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项目物资程序、项目经费使用制度,确保康复项目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确定的贫困残疾人助行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贫困残疾人助行工程,为全市246名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加强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假肢矫形器装配中心、低视力验配中心,建立基层辅助器具服务站和志愿者维修点。
——搭建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残疾人辅助器具组织和服务网络,加强辅助器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3795名贫困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配合省残联开展辅助器具示范市、示范县(区)的验收工作,开展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实现为残疾人服务零距离。
——积极做好康复和残疾人辅助器具系统承接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准备工作。
——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组织实施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为686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有针对性地向农村倾斜,进一步改善城乡残疾人出行条件和生活环境。配合住建委等部门积极推进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区)创建工作。
——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社会创造更好条件。
五、依法维护保障残疾人权益
——突出依法维权,沟通协调、信访服务等工作重点,以“大维权”为核心,建立完善和构建起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沟通渠道、内容机制、追责问效、督查办法,努力为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公平参与社会创造有法律保障、有政策支持、有工作联动、有跟踪问效、有服务支撑的条件和环境。
——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完善救助服务体系,积极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有效法律救助服务。
——加强与残联系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协助提出议案、提案和信息,做好参政议政服务工作。协调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促进有关政策法规的有效落实和疑难、重点问题逐步解决。
——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成立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残疾人各种诉求的登记、汇总和处理工作。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案件,不断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督办和苗头性信访信息的分析预判,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残疾人群体稳定。
——推动各级残联建立完善残联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建立残疾人网上信访工作平台,重视解决残疾人信访反映问题。
——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
六、加大残疾人教育工作力度
——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完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登记制度,跟踪去向,与教育部门合作,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提高入学率和巩固率。继续做好残疾学生高考录取相关工作。
——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提高特教教师待遇。与教育部门共同争取中、高等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政策,提高特教教师津贴比例。
——开展手语培训工作。
——做好助学项目中期总结工作。做好我市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交通银行助学计划的自查和总结工作,加强项目管理,以项目带动扶残助学制度不断完善。
七、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
——制定出台我市《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省残联统一安排,实施就业保障金联网征收工程,实现互联互通。开展以残疾人居家就业为重点的网络就业服务工作,创建我市信息化就业基地。开展“走访百企,就业千人”活动,全年计划实名制安置残疾人就业1000人。
——组织推进全市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带动和督促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完善自身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持证上岗率。
——组织参加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坚持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实名制培训各类残疾人2000人。
——组织参加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和全省盲人按摩学会学术论文研讨培训班,开办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培训班。继续开展盲人按摩扶持工作,扶持10个盲人按摩院所。
八、扎实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
——持续落实国家《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我市创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为有利契机,积极争创“国家残疾人扶贫试点市”。完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口识别机制,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将残疾人扶贫工作进一步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在市、县(区)特色扶贫项目中,争取对贫困残疾人放宽限定条件,提高补贴标准,加强有针对性的服务和帮扶。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地区实绩考核,重点督查。倡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武警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志愿者、社会人士和残联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帮、包、带、扶”结对活动,扩大“集团帮村”工程中对残疾人重点帮扶规模。
——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开展选聘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
——落实和使用好省农村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和国家康复扶贫贷款等各项扶贫资金,继续组织开展农村残疾人开发式扶贫项目。创新扶贫载体,改进扶贫模式,继续深化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探索并完善以互助组或合作社形式集中组织残疾人开展生产的扶贫模式,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探索依托基地平台,整合、吸附各方资金、资源,完善基地规范化管理。
——研究设立无劳动能力残疾人专项扶贫项目,探索扶持无劳动能力残疾人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的模式和途径。
——改善残疾人住房条件。协调有关部门将城市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和救助制度,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危房改造优先纳入本地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争取各级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扶贫易地搬迁和小城镇建设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建设和改造予以优先安排,进一步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和生活状况。
九、加强宣传,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有效开展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道主义思想的宣传工作,以多元化手段提升残疾人事业宣传效果。
——抓住全市残疾人事业重要事件、重要活动、重大典型、重要节点和热点,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深度报道。
——加强涉及残疾人事务社会热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及时传播正能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打造服务残疾人的专题和专栏节目,推进市电视台手语新闻节目,提高信息无障碍服务水平。
——继续推动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人文化展演”和“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等活动。
——积极推进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落实市、县(区)公共图书馆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建设。
——开展“文化走基层”送文化活动,开展残疾人玛瑙文化产业创建和残疾人特殊艺术基地试点,培育壮大残疾人文化创意、书法绘画、剪纸雕刻、网络动漫等文化产业交流平台、孵化基地。积极发挥残疾人文艺工作者的带动作用,努力实现残疾人文化、艺术资源和力量的统筹联动,培育我市残疾人文化系列品牌。
——动员全社会开展文化助残系列公益活动,组织文化助残志愿者为残疾人开展文化服务活动。
——认真做好参加第十二届省运会残疾人组比赛的组织工作。
——积极备战第九届全国残运会及第六届全国特奥运动会,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各项目集训。
——为国家输送参加亚残会运动员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做好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指导员培训、群体健身项目展演和创建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工作。
十、增强残联组织服务保障和管理能力
——以提高残疾人基础信息全面性和准确性,实现信息动态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础数据库。以省残联协同办公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搭建为依托,全力推进我市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和全方位业务数据,切实提升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管理与残疾人事务信息化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筹建辽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阜新办事处。突出集善工程品牌,开展更多项目,强化内部管理,推动扶残助残慈善事业发展。
——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严格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修订完善财务、预算、差旅费、基本建设等管理办法,逐步完善计划财务制度,加强监督审计工作。
十一、强化残联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
——召开市第五次“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倡导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和促进全社会扶残助残良好风尚的形成。
——举办市、县残联领导干部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班。落实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在线培训任务。
——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解决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问题。继续调整充实公益岗人员担任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工作。
——落实我市《中国助残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引领各级残联提升志愿服务工作理念,促进志愿助残团队运行,确保志愿助残工作合理、有效、科学、规范化开展。
——按照省残联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残协会员实名制试点工作,调动残疾人主动参与热情,调动社区助残服务力量,促进残疾人与社会的融合。
——加强协会规范化建设,落实“经费、场地、人员”问题。充分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增强协会工作活力。完善协会社团法人工作模式,逐步开展法人注册工作,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单位创建协会工作,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培育新社会组织力度,新成立一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序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
——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专项调查。第二代残疾人证办证率与入库率分别要达到40%和97.5%以上。完成市残联网站发布信息的任务指标,逐步实行档案电子化、办公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