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残联〔2017〕9号
关于转发《辽宁省残联关于落实“十三五”
辽宁省县域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提升
计划 2017年重点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
现将《辽宁省残联关于落实“十三五”辽宁省县域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2017年重点任务的通知》(辽残联〔2017〕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及文件附件《2017年度辽宁省县域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量化指标及考核标准》中量化指标工作要求和进度,制定具体落实时间表,贯彻落实。
市残联按照省残联文件要求将《量化指标和考核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区) 2017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内容,进行考核。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3 月3 日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