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15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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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阜残联发〔 2017〕号
  
  
  关于印发《阜新市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
  “十三五”实施方 案》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卫生计生委、质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发〔 2016〕47号)和辽宁省残联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印发<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残联发〔2017〕9号)精神,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阜政发〔 2016〕40号)和《阜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阜政办发〔 2016〕86号)要求,结合我市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实际,制定了《阜新市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请各县(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年4 月15 日
  阜新市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辅助器具是帮助残疾人补偿、改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是帮助残疾人实现就学、就业,增强社会生活参与能力的有效保障;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
  我市有 10.6万残疾人,超过70%的残疾人需要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十二五”期间,我市通过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长效机制,搭建辅助器具四级组织网络和服务网络,免费为全市2.6万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共适配辅助器具3万余件,培训辅助器具服务专业人员1000多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能力。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残联等六部门印发的《辽宁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辽宁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工作,根据《阜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一)形成保障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构建完整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提升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能力,继续执行为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政策,以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和辅具服务信息数据为基础,按照《关于印发〈阜新市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求,对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实现精准适配。到 2020年,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100%。
  (二)充分发挥阜新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辅具适配、体验展示、人才培训三位一体功能,推动形成以人才为根本、需求为导向、技术为支撑、服务为核心的残障人辅助器具适配新局面,进一步加大辅助器具社会化力度,促进辅助器具产业化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县(区)政府将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残联、卫生计生、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监等部门,按职责做好辅助器具产业规划、服务机构建设、服务政策保障、专业人才培养、辅助器具质量监督等工作。
  市、县(区)残联接受政府委托组织开展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救助项目,协调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保障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
  市、县(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实施方案,做好协调、指导、监督、考核。
  (二) 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保障政策。
  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探索将基本的治疗性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进一步建立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长效机制,继续执行为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政策,推动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就学、就业的持证贫困残疾人获得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三)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充分发挥各级残联、民政、卫生计生等系统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
  加强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建设,依托国家辅助器具(东北)区域中心,着力提升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服务示范等能力。按照《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 165-2013)及相关要求,完善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县(区)级及以下辅助器具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社区(村)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发挥基层卫生专业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民政助理、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作用,广泛开展辅助器具需求调查、信息咨询、转介服务、科普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残疾人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作用,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延伸至最基层,打通为残疾人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提升辅助器具服务专业化水平。
  加强辅助器具服务人才培养,组织人员参加假肢师、矫形器师、听力师等辅助器具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我市辅具适配技术力量和服务能力。
  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民政助理、残疾人专职委员等残疾人工作者辅助器具知识培训。建立专项技能实训基地,加强实用辅助器具服务技术的推广。
  完善辅助器具服务标准、规范,加强评价、监督,全面推广辅助器具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
  (五)促进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完善辅助器具研发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引导、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参与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流通和适配服务。
  以信息共享、人才培养、适配服务、产品与技术交易、质量监督、企业孵化、国际合作为核心内容,建成开放共享、功能齐备、产业链条覆盖完整的辅助器具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和产品技术交易平台。
  加强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加大辅助器具关键共性技术、先进实用技术和残疾人亟需辅助器具的研发力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培育国产化品牌,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提高辅助器具产品研发制造和服务管理水平,促进辅助器具产、学、研、用有机结合,搭建辅助器具研发平台,提升辅助器具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深度融合。
  (六)推广辅助器具应用。
  强化辅助器具服务的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有效衔接和交互作用,以需求为导向,应用辽宁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平台、各级残联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大数据、“互联网 +”、物联网等手段,推广辅助器具应用。
  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宣传节点,通过参观体验、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知识读本等方式,提高公众对辅助器具的认知,推介辅助器具新产品、新技术、新理念。
  鼓励各地举办辅助器具相关博览会、产销会,为辅助器具信息、产品和技术的交流和推广提供平台。
  对基本型辅助器具产品目录广泛推广应用,推动辅助器具企业的品牌建设,加强辅助器具生产企业和服务机构的互联互通。
  (七)加强辅助器具境内外交流合作。
  落实亚欧会议框架下残疾人合作暨全球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大会精神,鼓励支持辅助器具企业、服务机构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引进先进理念、方法、技术,推动境内外辅助器具领域合作,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加强与港澳和台湾地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互动交流。
  四、经费
  (一)中央经费和省财政经费。
  用于以贫困持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为重点的救助服务;用于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宣传、教育、推广等。
  (二)各地经费。
  使用范围与省财政经费相同,并保障相关工作经费。
  五、检查统计
  1.检查。
  2018年辽宁省残联组织进行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中期检查, 2020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和辽宁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平台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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