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6-13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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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残联〔2013〕30号
  
  
  各县(区)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为做好“十二五”视力残疾康复工作,确保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根据国家、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和《阜新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了《阜新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卫生局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3月22日
  
  阜新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有视力残疾人1.8万,白内障是首要致盲因素。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白内障发病率高等原因,全市每年新增白内障患者依然占相当多的人数,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低视力者中90%有康复需求,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还未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做好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依据国家、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和《阜新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计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450例,其中为贫困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1850例,进一步巩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成果。
  ——为1420名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500名。健全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低视力康复部”,建立低视力助视器供应服务网络,增强康复机构低视力康复服务能力。
  ——对142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配发康复用品用具。建立、健全市、县残联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中心。
  三、主要措施
  (一)白内障复明。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做好眼病筛查、知识普及、白内障患者手术转诊工作。
  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眼科建设,为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提高诊疗水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共同组织开展白内障患者筛查和治疗工作,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按规定对其白内障手术费用予以报销;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按规定进行医疗救助;组织开展贫困患者专项救助活动。
  按照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市、县工作标准,继续巩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工作成果,大力开展预防保健教育宣传,健全“发现一人复明一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低视力康复。
  各级政府研究制定优惠和扶持政策,动员社会资源参与低视力康复工作。残联、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将低视力康复工作纳入职责范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眼科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具备医疗资质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普遍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
  健全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低视力康复部”,加强各级残联低视力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残联负责组织开展低视力康复需要调查、患者筛查和转介工作,为确诊的低视力患者验配助视器,依托社区开展低视力防治宣传活动,为低视力患者提供康复指导。
  特殊教育学校(盲校、盲聋合校)配合低视力康复机构开展在校低视力学生康复工作及对低视力儿童家长进行培训。
  引导、鼓励眼镜店开设助视器销售专柜,为低视力者提供验光、配镜和助视器使用训练服务。
  各级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扩大助视器供应品种和数量,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低视力助视器供应服务网络。
  (三)盲人定向行走训练。
  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纳入工作职责范围。
  在残疾人康复机构指导下,特殊教育学校(盲校、盲聋合校)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课程,社区、家庭普遍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各级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为盲人提供定向行走辅助器具服务。
  (四)技术人员培训。
  逐级开展技术培训,培养眼科、低视力康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技术人员。
  规范开展培训工作。
  (五)宣传普及知识。
  开展“爱眼日”等知识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视力康复知识。
  四、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13年6月市残联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5年6月份进行终期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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