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在残疾人教育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责

2010-11-02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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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联在残疾人教育工作中的定位是,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残联通过沟通、协商、配合等方式积极参与、发挥作用,协调工作。其职责是:
  ——残联系统应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参与制订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参与实施和检查。
  (2)参与制订中高等学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和录取工作,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3)与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办学,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4)与政府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共同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殊教育。
  (5)与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6)参与并推进特殊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残联系统自身应做好以下工作:
  (1)管理和指导残联系统举办的中职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
  (2)培训残联系统教育干部和教育与培训机构有关人员。
  (3)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扶残助学机制,扶持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
  (4)深入调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特殊教育情况和残疾人接受教育的需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5)做好残疾学生统计和登记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数据库。
  (6)开展盲文、手语研究及推广工作 。
  (7)向社区和家庭提供残疾人教育指导、咨询和信息,发展社区、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合作与支持。
  (8)进行社会动员与宣传,创造有利于残疾人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9)开展残疾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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