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文件
阜委办发〔 2017〕81号
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24部门和单位关于《阜新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市残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委、阜新银监局、市扶贫办、市金融局、阜新军分区政治部、团市委、市妇联关于《阜新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17-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7 月21 日
阜新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残疾人脱贫攻坚面临贫困人口数量多、致贫原因复杂、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返贫率高、自身脱贫能力弱的严峻形势,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大短板和关键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阜新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按照辽宁省委办公厅《 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017-2020年)》要求,进一步做好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康复服务、家庭生活无障碍覆盖面有效扩大,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保障制度兜底脱贫一批。
(二)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通过减少医疗康复费用刚性支出并改善残疾人身心功能状况缓解一批。
(三)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解困一批。
(四)加大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通过提升劳动生产技能赋能一批。
(五)落实各类贫困残疾人专项救助政策和项目安排,通过补贴基本生活、托养护理、医疗康复、教育等支出助力一批。
(六)培育农村新兴经济合作组织、能人大户发展生产,通过产业带动和资产收益折股量化等多种方式帮带一批。
(七)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扶贫行动结对帮扶一批。
(八)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帮助一批。
三、重点行动
(一)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结合健康扶贫、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推进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自理和参与生产劳动的能力。
(二)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行动。健全完善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基本辅助器具制度,优先为 0-6岁残疾儿童和就学、就业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开展辅助器具定(改)制、产品体验及适应性康复训练、使用指导,家居无障碍设计改造,居家辅具组合适配等服务。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温暖行动。精准核实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存量情况,进一步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列入优先改造计划。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特殊困难确实无力自筹改造资金的残疾人家庭制定一户一案危房改造计划,通过增加政府补贴、鼓励使用贴息贷款、争取社会援助等方式解决资金不足问题。鼓励社会力量资助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畅通行动。全面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推动建立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长效机制, 2020年实现有改造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五)就业技能提升行动。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全市社会化职业培训之中,以残疾人个性化需求为目标,重点帮助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强化精准培训与就业创业、发展生产有效衔接,全市每年度培训残疾人 1500人次,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00人次,
(六)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行动。重点建设一批残疾人康复、托养及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兜底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方便可及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为广大残疾人普遍享有健康康复、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七)贫困残疾人补贴助力行动。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做到贫困残疾人享受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及时发放,落实“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贫困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对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 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八)产业带动扶贫行动。充分考虑残疾人扶贫需求和脱贫能力现状,统筹规划安排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产业发展项目,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就业的作用,帮助残疾人发展生产。
(九)电商创业扶贫行动。依托国家电商扶贫相关政策和有利环境,扶持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电商创业。积极利用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及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创业与就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
(十)“妇女手工制品”助残扶贫行动。将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妇女纳入“妇女手工制品”项目重点扶持计划,加大岗位开发和技能培训,帮助更多的残疾妇女从事手工制作增加收入。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贫困残疾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完善残疾人基本识别信息和因残致贫相关指标内容,建立与扶贫等部门数据动态比对分析机制,精准掌握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和残疾人人口数以及年度脱贫和返贫情况,准确了解残疾人贫困户扶贫脱贫需求和能力状况,以及残疾人享受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项目落实效果,在年度脱贫人口中重点关注贫困残疾人脱贫减贫情况,健全完善残疾人脱贫退出保障机制,推动脱贫不脱钩有关政策落实见效,确保贫困残疾人全部真实退出,稳定脱贫。
(二)加强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制度合力,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困难家庭中依靠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抚(扶)养,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要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探索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代缴范围。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可叠加享受扶贫政策。
(三)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和康复服务保障水平。开通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绿色通道,将残疾人精准康复与公共卫生服务有机融合,通过随访检查、健康教育、防治结合,提升残疾人的健康水平。残疾人凭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可享受规定的基本康复训练和指导服务。对无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优先提供签约医生上门诊疗服务。为持证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5大类共计31项基本康复服务。 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调整康复项目的医保政策,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推进“一站式”直接结算工作。将农村0-7岁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纳入新农合统筹支付范围,耳蜗最高报销10万元,手术费1.4万元和康复训练费1.4万元都按照新农合70%-80%报销,仍有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项目。对农村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定点救治、定额补助,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四)加快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健全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贴政策,落实特殊教育津贴政策。认真落实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优先获得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普遍开展为有需求的残疾学生参加高考及其他考试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工作,推动建立困难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制度。重点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按照“一人一案”精准施策的要求,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为每一个残疾孩子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依托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对 15-50岁残疾人文盲开展扫盲行动,提升其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和信心。加大对民办特殊教育的扶持力度,支持建立与我市残疾人需求相适应的特殊教育机构,特别是孤独症、脑瘫等残障儿童学前和义务教育机构。
(五)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定期召开残疾人集中就业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推动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对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通过辅助性就业(庇护性就业)形式帮助实现就业的机构每年给予 2万至10万元补助。开发农村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解决满足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的残疾人就业。同时,对残疾人大学生实行就业兜底政策。制定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缓冲期政策,适当延长残疾人就业缓冲期,就业稳定后再取消低保等相关待遇,鼓励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选聘有胜任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提高服务效能。
(六)积极扶持残疾人贫困户产业增收。支持农村残疾人贫困户结合 200万亩农业示范带、“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种养殖业、加工业和手工业。培育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残疾人扶贫基地、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发展生产,帮带残疾人贫困户从事产业项目。开展光伏助残扶贫行动,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造光伏设施,或集中建设后以折股量化的形式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开展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优先安置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旅游景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就业增收。
(七)保障贫困残疾人优先获得资产收益。鼓励残疾人贫困户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折价入股、支持通过牲畜托养等方式,用于参与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分配集体收益时,优先保障残疾人贫困户受益。在不改变
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水电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残疾人贫困户,
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贫困户。
(八)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开发符合残疾人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和康复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免抵押、免担保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对残疾人发展生产的支持力度,适当简化贷款程序,帮助残疾人发展产业项目。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优先享受扶贫担保政策和贴息支持。探索设立残疾人扶贫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或建立贫困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担保金制度,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
(九)增加残疾人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投入。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等扶贫增收项目。市级财政继续使用市级残保金支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创业增收。培育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支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十)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帮扶。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将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列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的重要对象给予重点帮扶。开展集团帮村、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与残疾人贫困户结对认亲和为残疾人办实事、解急难活动,每年每个帮扶部门(单位)为残疾人办一件好事。
(十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积极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公益基金会,设立慈善信托或者以其他方式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支持残疾人脱贫。开展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各级各类助残志愿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针对残疾人现实需求,开展日间照料、支教助学、康复服务、文体活动、技能辅导、生产服务、创业扶持和爱心捐赠等志愿助残活动,重点地开展“暖风行动”系列助残活动。
(十二)贯彻落实县域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贯彻落实好《阜新市提升县域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实施意见( 2016—2020年)》,健全规范县域残疾人组织,建立完善高效运行的体制机制,畅通残疾人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为残疾人服务能力,确保党和政府各项惠残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委、政府要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纳入脱贫攻坚大局并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加强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和重点工作调度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推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在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内成立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李志成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帆、市扶贫办主任包峰、市残联理事长赵作奎担任,成员为残工委相关委员单位。(二)加强考核和贫困监测。切实将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成效纳入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并增加权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巡查,将残疾人对政策措施的获得感作为评价工作成绩和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参考。加强第三方机构对有关残疾人精准
行动名称
任 务 内 容
责任单位
残疾人贫困状况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依托“10· 17”全国扶贫日和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残疾人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脱贫成效,营造氛围,优化环境。开展残疾人脱贫典型集中宣传推广活动,将残疾人自强脱贫典型、社会助残扶贫典型纳入扶贫表彰范围,通过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推广典型 ,引领更多的贫困残疾人自强自立、脱贫增收,感召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
(四)发挥残联组织作用。建立完善定期研究部署、沟通协调推进、深入考察调研的工作机制,注重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开展残联系统干部职工扶贫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推动有关残疾人扶贫脱贫资源共享和政策对接,用更实、更有针对性、更具人文关怀的措施,落实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2B1%2B2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2B%2B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24部门和单位关于《阜新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doc
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