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市扶贫办关于重点解决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

2017-06-06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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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阜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文件
  阜残联〔 2017〕28号
  
  市残联、市扶贫办关于重点解决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扶贫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点解决好全市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贫困残疾人全部按时脱贫,根据《 辽宁省残联、辽宁省扶贫办关于重点解决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辽残联发〔2017〕31号)精神,现就我市重点解决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分解,重点部署
  经比对核查,全市共有 10295名残疾人纳入建档立卡,截止2017年5月23日,未脱贫建档立卡持证残疾人5465名(见附件)。各县(区)扶贫和残联部门要根据已明确的贫困残疾人脱贫目标任务,以实名制形式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并建立台账。各级扶贫和残疾部门要将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精准脱贫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重点,重点部署,重点推进。
  二、信息共享、工作联动
  各级残联要配合扶贫部门做好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动态更新工作,已纳入建档立卡,致贫原因为“因残”或健康状况为“残疾”的,本着自愿的原则,帮助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及时办理残疾人证,及时向扶贫部门反馈情况。扶贫部门要及时完善补充贫困户建档立卡有关残疾人信息,每年至少向残联部门通报一次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三、优先保障、重点安排
  各项扶贫措施对贫困残疾人予以特殊安排。扶贫部门要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生产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落实扶持项目、补助资金和金融信贷支持。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财政扶贫资金折股量化等资产收益扶贫,移民、危房改造、和住房改善扶贫,要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列为优先对象,重点保障。各级残联要及时掌握扶贫和相关行业部门各项扶贫制度安排动态,加强政策衔接和部门联动,主动协调,积极落实,推动做好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各项工作。
  四、加强考核,定期通报
  各县(区)要切实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纳入本地脱贫攻坚整体规划,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扎实推进;省扶贫办和省残联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保障政策、措施安排和脱贫成效列为年度脱贫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县(区)数据表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阜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 6月6日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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