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2023年度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企业的公示

2025-11-12 08: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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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稳定性,按照市残联、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辽宁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阜残联〔2017〕51号)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度符合奖励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企业为3家

年度

企业名称

在职职工总数

安置残疾人人数

应安置残疾人人数

按1:2比例计算人数

超比例人数

2023

阜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09

6

4.64

1

2

阜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51

3

3.77

2

1

阜新港华煤气工程有限公司

42

2

0.63

0

1

公示期自即日始一周(节假日顺延),即1112日—11月19日,凡对上述拟奖励企业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残联反映。联系电话:3880097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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