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残联党组〔 2015〕7号
市残联关于印发党员干部直接联系
服务残疾人若干制度的通知
市残联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若干制度的通知》(阜委办发〔 2015〕10号)精神,进一步密切市残联党员干部与残疾人群众关系,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建立完善市残联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残疾人群众若干制度(以下简称“市残联联系服务残疾人群众若干制度”),包括《市残联理事会成员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市残联党员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市残联理事会成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市残联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市残联领导干部征集群众意见制度》、《市残联党员干部网上群众工作制度》、《市残联共产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市残联“机关转作风、为残疾人服务”工作制度》、《市残联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制度》。
现将以上若干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5 年3 月25 日
市残联理事会成员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
一、调研人员和时间
1、本制度要求下基层调研人员为市残联理事会成员。
2、每年下基层时间累计不少于45天,每年要到基层蹲点调研,每次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3天。
二、调研方式
1、调研活动采取单独调研、联合调研或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
2、调研活动采取不定期或分阶段等方式开展。
3、调研活动采取下基层检查工作、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明察暗访、座谈讨论及蹲点调研等形式开展。
三、调研内容
1、基层残联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工作中出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2、当前工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广大基层残疾人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3、基层残联的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包括某项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
四、有关要求
1、下基层调研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加强统筹、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一律轻车简从,不得增加基层和残疾人群众负担。
2、要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深入了解真实情况,通过“解剖麻雀”认识规律,更好的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
3、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不按要求开展调研,搞形式主义应付了事的人员,将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五、管理和考核
1、理事会成员下基层调研工作由调研室具体负责。重要内容的调研报告将通过信息交流、工作报告等方式上报党组、理事会。
2、理事会成员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调研报告,研究解决1项具体问题。要把下基层调研工作情况列入日常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市残联党员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
一、参加人员
市残联在职党员干部都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基层联系点或结对联系户。
二、联系点的确定
1、党组成员每人联系2个县(区)残联,其他理事会成员每人联系1个县(区)残联,中层干部联系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所有党员干部联系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及1户基层残疾人群众。
2、建立基层联系点和结对联系户的时间不少于1年,可长期联系。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调研。党员干部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深入基层和残疾人群众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工作实际,了解民情民意,了解残疾人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措施奠定基础,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2、搞好宣传指导。认真做好政府惠残政策的宣传工作,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措施。
3、解决发展难题。党员干部要把为残疾人群众、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对热点难点问题要建立解决台账。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残疾人群众讲明原因。
四、有关要求
县级党员干部深入联系点每年不少于6次,其他党员干部每年走访联系户不少于12次,帮助县(区)残联和残疾人群众解决2—3个突出问题。
五、组织领导
1、党总支负责协调党员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统筹部署党员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工作。
2、党总支部、督查室负责考核监督。
市残联理事会成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一、参加人员和时间
理事会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每月至少1天。
二、主要方式
接访要坚持方便残疾人群众、务求实效原则,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方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1、接访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以便督办落实和答复来访群众。
2、对人数较多的集体上访,在依法依规处置的同时,理事会成员要主动出面接访、化解矛盾。
3、要及时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及群众通过网上信箱、热线电话、政务微博等方式反映的诉求。
4、维权科负责统筹部署定期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工作,协调安排理事会成员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工作。
5、督查室监督考核理事会成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完成情况。
市残联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话范围
理事会成员要在日常工作中,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谈话。
二、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谈话类型
1、日常交流谈话。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干部群众个人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征求对组织、对残联班子、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在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对群众在谈话中表现出的思想困惑、实际困难,要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和答疑释惑,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干部群众之间出现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四、有关要求
1、谈心谈话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可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座谈会结合起来安排。
2、谈心谈话要本着开诚布公、推心置腹的原则,努力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重点谈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思想障碍和差距不足,对问题不害怕,不回避、不推脱、不放过。
3、谈话后,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党总支、督查室负责谈心谈话的沟通协调和督促考核工作。
市残联领导干部征集群众意见制度
一、参加人员和时间
1、征集群众意见人员范围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县(区)残疾人工作者及各级各类残疾人。
2、征集意见人员结合基层联系点和联系户,每年深入基层征集意见不少于2次。
二、征集意见方式
1、通过走访慰问、结对联系、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
2、要随时了解征集意见,并及时向党组、理事会反映。
3、要建立健全公示、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三、征集意见内容
1、对市残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建议,了解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残疾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理事会成员“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和转变作风、为民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1、党组、理事会要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意见建议,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2、要充分发挥群众评议监督团及五人日常监督小组作用,做好管理工作。
3、征集意见工作由党总支部具体负责。对有关意见建议的办理,要提交给党组、理事会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市残联党员干部网上群众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市残联维权科、宣文科、信息中心、协会办等部门负责有关工作的部署与落实。
二、工作内容
1、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办好市级残联网站,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要逐步建立多样化的党员干部与网民有效沟通平台,运用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联系残疾人群众。鼓励党员干部建立、公布个人微博、微信、QQ等账号,主动回应残疾人网民关切的问题。
2、畅通网上办事通道。按照方便残疾人群众办事的原则,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科室(单位)职责任务、工作地点、联系方式、联系人和办事依据、流程、时限、要件以及投诉举报方式等在网上公开。
3、加强网络舆情监测。要建立网上信箱的日收集和日汇报制度,及时掌握与本单位工作有关重大舆情信息。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带头抓、亲自抓,从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2、要安排政治坚定、熟悉信息技术、保密意识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的人员专门从事此项工作。信息中心给予技术支持。
市残联共产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一、承诺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党员承诺践诺与促进阜新残疾人工作发展、服务残疾人民生紧密结合,引导党员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承诺践诺。
2、立足岗位、尽力而为。每名党员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承诺践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实际行动。
3、联系残疾人群众、服务残疾人群众。把残疾人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提高党员服务残疾人工作的本领。
二、承诺内容
1、要在依法行政、维护残疾人群众权益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
2、要在解决“庸、懒、散、拖”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
3、要在解决业务能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以及提高服务水平、创建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
三、方法步骤
1、提出承诺。党员结合残疾人群众期盼,根据自身能力特长和岗位职能等实际情况,提出承诺的具体内容,并由党总支部对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建立承诺台账。
2、公开承诺。党员的承诺事项在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履行承诺。党员按照承诺事项,细化承诺内容,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践诺措施,积极行动、主动作为。
4、评议践诺。年末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
5、党总支负责党员承诺践诺检查考核工作,并把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和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1、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
2、要结合“机关转作风、为残疾人服务”活动,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展现良好形象。
市残联“机关转作风、为残疾人服务”制度
一、组织机构
党总支具体负责“机关转作风、为残疾人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有关情况适时通报。
二、参加人员
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
三、服务形式和内容
1、立足岗位服务。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
2、主动上门服务。深入开展“四走进四争当”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走进企业、争当服务产业先锋;走进残疾人家庭,争当帮助残疾人致富先锋;走进社区,争当促进社会和谐先锋;走进残疾人群众,争当便民利民惠民先锋。
3、推进阳光服务。要加大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力度,实现办事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规范化、标准化,推进权力和工作运行公开化、程序化,以转变作风、服务残疾人群众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理事会成员要带头履职尽责,引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
2、明确责任。要加强各项活动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3、注重落实。各科室、事业单位要通过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市残联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制度
一、参加人员
单位全体在职共产党员。
二、工作程序
1、以党支部、党小组为责任单位,督促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领岗。
2、所有在职党员直接携带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到社区报到,亮出身份。已报到的党员要及时上交回执单,居住地变化时,要及时到新入住社区报到。
3、在职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政策宣传、志愿服务、反映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参加公益活动、维护社区稳定、倡导文明新风、参与社区建设等活动,并对服务内容公开承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并填写《参加社区活动纪实表》,经社区审核后,每半年报党总支1次。
三、工作制度
1、双重责任制度。建立以单位党组织为主、社区党组织为辅、双向共管的责任制。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到社区报到,并对本单位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情况进行再督促、再检查。
2、沟通反馈制度。建立在职党员单位和社区沟通协调制度,党总支定期深入社区,对在职党员服务群众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听取社区和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党员“八小时之外”服务群众情况,督促在职党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3、单位对党员年度考核、任职考察时,要了解进入社区服务群众的态度、作风和工作成效;评先选优时,要充分尊重社区党组织的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