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

2015-03-28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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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残联党组〔 2015〕8号
  
  市残联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调动市残联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市残联实施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党建工作项目化服务残疾人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全面覆盖,服务群众。将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渗透到基层,作为破解党建工作难题的重要载体,联系服务残疾人群众的重要抓手。
  (三)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市残联党总支牵头,各党支部、党小组统筹推进,全体干部职工具体实施。根据残疾人不同需求,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稳步实施,推动党建工作项目多出务实的成果、多出管用的经验、多出可学的典型。
  二、项目内容
  (一)“走基层”项目
  包含在职党员进社区、与残疾人交朋友、联系点三个具体项目。
  1、在职党员进社区
  参加人员:在职党员
  目标要求:在职党员每半年至少进社区 1次,结合业务工作,力所能及地服务社区居民,特别是残疾人群众。
  考核标准:每名党员每年至少为社区提 1项有益的建议,为残疾人解决1个实际困难。每次进社区,都要填写《参加社区活动纪实表》,经社区审核后,报党总支。同时要通过信息反映进社区活动情况。对于进社区情况不好的党员,将取消其年底考核评优及“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资格。
  2、与残疾人交朋友
  参加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含内设)
  目标要求:中层以上干部每季度至少深入基层 1次,通过上门走访、生病看望、解决困难、交心谈心等形式和残疾朋友建立联系,发展友情。
  考核标准:理事会成员每年至少交 10名残疾人朋友,中层干部每年至少交5名残疾人朋友。每人每年至少为1名残疾人朋友解决1个实际困难,向每名残疾人朋友至少征求1项有益的建议。解决困难情况要通过信息反映,并将交朋友名单、联系方式等信息及征求到的意见列出清单交党总支。
  3、联系点
  参加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含内设)
  目标要求:中层以上干部要按照《市残联理事会成员联系点》和《市残联中层干部联系点》所列联系点深入基层,即深入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相关部门、社区(村),每年开展活动 12次以上,班子成员每年开展活动6次以上。
  考核标准:每人每年至少帮助基层解决 1个实际困难,班子成员至少解决2个实际问题,解决困难情况要通过信息反映。
  (二)“改作风”项目
  1、承诺践诺项目
  参加人员:市残联全体党员
  目标要求:由党总支牵头,全体党员要在依法行政、维护残疾人群众权益方面,解决“庸、懒、散、拖”等方面,解决业务能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以及提高服务水平、创建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
  考核标准:年末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党总支负责党员承诺践诺检查考核工作,并把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和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2、“金点子、银点子”建议项目
  ( 1)参加人员:群众评议团成员及五人监督小组成员
  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由残疾人及其亲友组成的群众评议团继续保留,由联络员列席理事会。并不定期召开评议会,对残联工作进行监督。五人监督小组对残联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勤政绩效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每年集中征集意见不少于 2次。
  考核标准:评议团成员要将对残联日常工作、作风建设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残联督查室反馈。连续 2年没有意见反馈的,取消其群众评议团成员或五人监督小组成员资格。
  ( 2)参加人员: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目标要求:群众评议团及五人监督小组联络员将两年来,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助残志愿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并按业务分工分解到各科室、事业单位。各科室、事业单位能够采纳的意见或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落实,现有条件下不能采纳的意见或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反馈联络员。
  考核标准:联络员每年将各科室、事业单位反馈情况报党总支,并形成征求意见建议、采纳意见和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3、机关转作风、为残疾人服务项目
  参加人员: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
  目标要求:通过开展立足岗位服务、主动上门服务、推进阳光服务等活动,促进残联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服务残疾人群众,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
  考核标准:通过在一楼大厅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收集残疾人群众对残联干部职工服务的意见建议。同时,残联干部职工将上门服务残疾人的情况通过信息反馈。
  (三)结合业务开展惠残项目
  1、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
  ( 1)参加人员:残疾人协会党支部全体党员
  目标要求:继续推进残疾人信息化就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实现残疾人居家就业,让残疾人足不出户利用家中电脑和网络有所收入,解决家庭生活困难,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全年至少帮助 5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考核标准:残疾人协会党支部将安置和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人员基本情况、残疾人就业人员工薪状况和效益前景等情况形成报告报党总支。
  ( 2)参加人员:机关党支部第二党小组全体党员
  目标要求:为促进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党小组党员进基层,与自主创业残疾人交朋友,宣传政策,帮扶创业残疾人,切实解决残疾人创业难问题。党小组通过筛查,将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进行帮扶。
  考核标准:党小组每年帮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一次性给予设备或资金扶持,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
  2、残疾儿童康复项目
  参加人员:康复科、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及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
  目标要求: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做好对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 7周岁以内的各类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救助。通过对全市儿童残疾的筛查工作,对符合训练条件的残疾儿童给予救助项目的扶助。通过项目扶助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缓解贫困家庭经济压力,同时使残疾儿童通过康复训练减轻残疾,改善身体状况,为其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机会。
  考核标准:康复科、康复中心工作人员有工作计划,有开展、指导业务记录,通过信息反映工作的进展及成效。
  3、扶助贫困残疾人脱贫项目
  参加人员:机关党支部第一党小组全体党员
  目标要求:走进贫困残疾人家庭,与贫困残疾人交朋友,为贫困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扶助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引导和支持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创业,党小组通过筛查,将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帮扶。
  考核标准:党小组每年帮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多渠道筹措资金,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5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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