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单位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签批盖章 李孟竹
等级 明电 辽残联电〔2015〕号 辽机发 2号
辽宁省残联关于增加辽宁省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
快速汇总统计表报送项目的通知
各市残联,绥中县、昌图县残联:
2014年12月9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14〕92号),为准确掌握“两项补贴”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经省残联领导同意,决定增加《辽宁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快速汇总统计表》相关报送项目。增加的项目为:低保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重度一级残疾人等三项内容,具体报送方法如下:
1.村(社区)重新导出本村(社区)《调查底册》,将《调查底册》名头修改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相关情况调查表》,并将备注栏内的未完成调查栏目修改为低保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重度一级残疾人等三项栏目(见附件1)。
2. 村(社区)调查员根据专项调查入户调查登记情况,在相关栏目内标注。
3.省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已将增加的报送项目纳入到《辽宁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快速汇总统计表》(见附件2),请按规定时间逐级汇总上报到省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相关情况调查表》由县级残联教育就业部统一保管,各级残联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和教育就业部共同对上报数据把关负责。
附件: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相关情况调查表
2.辽宁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快速汇总统计表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月6日
附件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相关情况调查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备注
完成调查
两项补贴相关情况
入户调查
电话调查
低保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
低保边缘户中的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
重度一级残疾人
附件 2
辽宁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快速汇总统计表
市:
地区
核库数
在户
情况
不在户数
不在户原因
调查人数
完成调查情况
未完成调查人数
未完成调查率
未完成调查原因
低保重度残疾人
数
低保边缘户的重度残疾人
数
重度一级残疾人
数
在户数
在户率
外出务工
投亲靠友
长期住院
托养
户籍迁移
因拆迁或婚姻搬家
走失
死亡
上学
福利院等
其他
完成调查人数
入户调查人数
入户调查率
电话调查人数
查无此人
已搬迁
空挂户
外出
死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注:2—16项取数自残疾人数据核查系统,17项取自《残疾人调查底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