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区残联与区医院关于残疾证评定问题共同讨论、协商
今日,清河门区残联负责人张利同志协同卫生计生局桑爱军局长就残疾人残疾评定的相关事宜与清河门区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共同协商。
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随着党和政府各项惠残政策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全面实施,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阜新市实施细则》,清河门区残联重新起草与清河门区医院签订新的残疾评定协议,并在近期召开清河门区办理残疾人证协调会,成立区级残疾评定专家小组,规范办理流程、明确责任划分。
此次与医院达成协议后,为做好《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开展我区残疾评定,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阜新市清河门区残联:蔡琦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