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世明在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专门协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12-24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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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创新,积极进取,以“三个活跃”为指导,努力开拓专门协会工作新局面
  ——2005年专门协会工作情况报告
  2005年,是专门协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各专门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四届主席团三次会议、第十九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及各专门协会四届二次委员会会议精神,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一、专门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基本完成
  2005年,中国残联下发了《2004年度地方专门协会组织建设情况通报》(残联函 〔2005〕139号),要求各地残联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的认识,加大各级专门协会尤其是市和市辖区专门协会的组建工作力度。
  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有30个省级残联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建立健全了五类专门协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河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等14个省份完成了“十五”计划规定的组建任务。全国市(地)和市辖区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0%,其中19个省份完成了市(地)级专门协会组建任务;16个省份完成了市辖区专门协会组建任务;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76%。
  (二)加强了专门协会领导班子建设
  中国盲协、中国精协增补、调整了部分省区的委员,使专门协会委员更加年富力强,更具活力,有效地带动了地方专门协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同时,各专门协会加强了残疾人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成功举办了“全国优秀盲人、聋人干部培训班”,跟踪、了解优秀盲人、聋人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情况,推动地方残联加大配备盲人、聋人理事的工作力度。
  (三)协会工作经费问题得到进一步落实
  中国残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专门协会工作经费的通知》(残联函 〔2005〕42号),对专门协会工作经费的来源、数额、用途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文件下发后,河北、辽宁、广西、四川等地残联及时予以转发,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市、县协会工作经费规定了明确标准。
  二、专门协会试点工作成果显著
  (一)中国残联专门协会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2005年,中国残联扩大并确定了最后一批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试点单位。至此,共确定103个试点单位,涉及全国29个省份。河北、辽宁、云南、湖北、广西等省也相继开展了省级专门协会试点工作。
  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专门协会工作,切实解决经费、场地、人员问题,保证专门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专门协会紧紧围绕残联中心任务,团结、凝聚本类别残疾人,充分发挥专门协会骨干的作用,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广泛开展了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二)中国盲人协会社团登记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探索开展专门协会工作的思路及方式,适应国际交往的需要,根据民政部《关于中国盲人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民函〔2005〕698号)精神,中国盲协将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新的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中国残联专门协会的试点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三、各专门协会活动丰富多彩、务实创新
  各专门协会紧紧围绕残疾人工作中心任务,积极探索专门协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活动,在活动内容、组织形式、工作方向、社会化工作方式运用等方面都有所突破和创新,几项重大活动都是专门协会成立以来的“首次”。
  (一)首次成功举办全国性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中国盲协、中国肢协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举办了“首届全国盲人歌手大赛”和“棒棰岛食品杯首届全国肢残人歌手大赛”,分别有27个省(区、市)和29个省(区、市)残联选派选手参加,并分别在广州、大连举行了决赛暨颁奖晚会。
  为进一步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进程,向社会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由中国残联主办,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残疾人杂志社承办, 北京、河北、河南、陕西四省市残联、肢残人协会协办的“2005两岸三地肢残人驾车神州行活动”于2005年10月顺利举行。此次活动以“你行,我行,大家同行”为主题,历时8天,行程1800余公里,跨越陕西、河南、河北、北京4省(市),共有来自包括港、澳、台在内的19个省市和地区、符合公安部规定的23名肢残人车手参加。此次驾车活动的顺利举行,有利于促进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法律的出台,加快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无障碍的进程。
  (二)首次就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专题座谈会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借举办首届全国肢残人歌手大赛之机,中国肢残人协会在大连召开了活跃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专题座谈会。
  开展喜闻乐见、参与面广的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是实现“三个活跃”的重要载体和必然要求,是残疾人排解郁闷、陶冶性情、益智康复、结交朋友的过程,是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积极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能够帮助残疾人变得性格开朗,从中获得快乐和幸福感。各级残联的专门协会要为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特别是基层残联专门协会的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为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打好基础、服好务。
  (三)首次举办专业手语论坛、承办国际聋人会议
  中国聋协在北京举办了以“学手语、用手语,营造无障碍交流环境”为主题的手语论坛,共有来自全国20个省、自治区、市以及港、澳地区的80余名代表及专家学者参加。此次论坛不仅是聋人手语工作者们举办的第一次手语研究专业会议,也是第一次邀请港、澳的手语专业研究人员与会。它的成功举办对于提高全社会对手语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广大聋人朋友建立交流无障碍的和谐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上海市残联的协助下,中国聋协首次承办了第17届世聋联亚太区代表年会,共有来自16个亚太国家的32名正式代表及80多名观察员参加会议,对外宣传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残疾人工作和人权保障的成就,展示了我国蓬勃发展的聋人事业。
  四、围绕残疾人事业中心任务,有效地配合业务部门开展工作
  各专门协会从残疾人事业的全局出发,密切与业务部门的联系,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反映残疾人呼声,协助工作。各业务部门也主动和专门协会联系,加强合作,协会作用日益凸显。
  (一)在主席团会议上作专门协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专门协会第一次向主席团作了题为《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积极推动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活跃》的工作报告。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残联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重视。随后,在各省召开的主席团会议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大都充实了专门协会工作的内容,北京、湖南、陕西、甘肃、大连等地还形成了独立的专门协会工作报告,促进了地方专门协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一年来,各专门协会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反映残疾人呼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相关法律出台,坚定支持残疾人维权行动。各类残疾人在专门协会的团结、带动下,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主动维权、争取合法权益的事例越来越多。
  中国精协提供了“关于加快我国精神卫生立法进程的议案”的相关材料,由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等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王新宪书记还就此事接受了新闻媒体的专访。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还积极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工作,参与了“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积极推进信息无障碍工作
  各专门协会遵照邓朴方主席和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关于专门协会应积极参与信息无障碍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配合维权部等部门,通过各种方式推进信息无障碍工作。
  中国盲协、聋协参加了“第二届信息无障碍论坛”;中国盲协在北京举办了盲人电脑C语言高级程序设计培训班,在广东举办了全国盲人资讯科技研讨会,与颐信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城市交通语音导盲系统”;中国聋协积极宣传、推广广州聋人电话语音中转平台系统。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5年,各专门协会进一步加强了与国际残疾人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盲协接待了新加坡视障体育协会,与捷克大使馆联合举办了“捷克古玻璃制品触摸展及中国盲人手工艺品展”,赴巴基斯坦参加了“亚太地区残疾人自助组织能力培训班”。中国聋协正式加入了世界听障者联合会。中国精协赴泰国参加了由世界精神分裂症及精神疾病委员会主办的“亚太区社区倡导研讨会”。
  2005年,各级专门协会在残联的领导下,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残疾人事业。专门协会正在成为残疾人事业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进一步完善残联组织体系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协会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对协会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理论研究;专门协会与残联各部门衔接、配合不够理想;智协、精协工作相对薄弱;各地专门协会工作发展不平衡等。
  2006年专门协会工作要点
  各专门协会要认真贯彻中国残联四届主席团四次会议和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抓大事谋大局,围绕残联中心任务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努力开创“十一五”专门协会工作新局面。
  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召开中国盲协法人成立大会,做好中国盲协法人试点工作,探讨社团法人机制下的运行模式;培养专门协会骨干,构建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专门协会骨干队伍;充实、完善区县级协会组织,规范协会组织架构和名称。
  抓好试点工作: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探讨如何开展西部和中小城市的协会工作,探讨区县级专门协会依托社区残疾人协会、依托乡镇残联开展工作的思路,加强东、中、西部分类指导。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建立试点单位目标考核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专门协会工作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巩固和扩大现有成果。
  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召开专门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地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推广活跃专门协会工作的有效途径和举措,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全国专门协会工作深入、广泛开展。
  组织开展研讨工作:组织协会主席就专门协会工作和本类别残疾人普遍关心、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开展调研,为理事会决策提供依据;依托福建“同人论坛”举办协会骨干培训班和民间组织研讨会。
  开展活动、扩大影响:发挥各专门协会主观能动性,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围绕残联中心任务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加大智协、精协工作力度。
  “十一五”期间,各级专门协会要继续以邓朴方主席提出的“三个活跃”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残联党组“四个密切”的指示精神:密切与残联各业务部门的联系,密切与地方残联、协会的联系,密切与民间公益组织的联系,密切与科技型爱心企业的联系。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十一五”期间专门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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