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学习现场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辽宁省残联关于印发 <辽宁省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残联〔2018〕 20号),加强对承担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 6月4日上午,市残联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会同两个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机构负责人在爱心启智园的小会议室共同学习了《辽宁省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残联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孙晓东主任列席参加。
学习中,按照《辽宁省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了“十三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工作用表,重点强调了机构内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康复服务机构必须按照康复救助服务项目准入标准和工作流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机制,规范了考核内容,以确保康复救助效果,保证康复救助各项目安全实施。同时,针对两机构负责人提出的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大家进行了探讨。最后,孙晓东主任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学习不仅落实了《辽宁省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还加强了与康复救助项目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更有利于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做好做实。
阜新市残疾人康辅中心康复科:高志颖
2018年 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