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与残联工作人员交流
市公证处对残疾人给予特殊照顾,他们决定在每年5月份,我市“助残月”期间,与市残联联合开展扶贫助残活动,市公证处将减免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公证费用,帮助残疾人家庭减轻经济负担。自2015年作出此承诺后,到目前为止,市公证处共为残疾人免费办理公证12件。
公证所减免对象为持有残疾人证和低保证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减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500元以下的公证费用全额减免,500元以上的公证费用减半。做到应助尽助,应退尽退。在申报程序上,本着快捷便利的原则,对残疾人给予最大的照顾。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提出的申请,需向残疾人所在县区残联提交残疾证、低保证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县区残联指导残疾人填写审批表格,建立救助档案,在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贫困残疾人严格把关,对其救助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及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审批后交由市公证处。
市公证处要求办事人员,倾情助残行为,受到我市残疾人的好评。
市残联维权部:徐丹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