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时期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工作,按照省残联要求,市残联经与市卫生计生委沟通协调,联合制定出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阜新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4月12日印发给了各县(区)残联、卫生计生委和各指定医院。
《实施细则》共三十条,将残疾人证的审批权限从市残联下放到了县(区)残联。同时,成立市级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市残疾评定工作。进一步明确、完善和减少了办理残疾人证的程序,方便了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对《残疾人证》的申请、评定、指定医院、注销、变更等方面也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其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程序和标准更加详细。
《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为了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服工作,对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管理、维护广大残疾人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阜新市残联组联部:颜珊珊
2018年 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