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领导下,全市残疾人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培育创新,全面服务,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强化督查,规范管理,注重落实,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根据 2014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公报如下: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积极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市辖两县五区全面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有 215个社区(村)已建立康复站,累计有562个社区(村)开展社区康复工作,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830人。为42302名残疾人建立了社区康复服务档案,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42.16%,比上年度增长 4.39%。累计10387人接受了社区康复服务,年度新增1602人,比上年增加12.09%,社区康复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各类别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1172例,其中为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全年为649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00名,比上年增加33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388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加强市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已建设 1个市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个。年度对新收训的26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训练,其中机构训练6名,家庭训练20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42名。受训后聋儿有1名进入聋校。
全市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 5个,今年新增1个,全年对685名肢体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其中:脑瘫儿童机构康复训练20人,肢体残疾儿童社区、家庭康复20人,成年肢体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645人。
对 189名智力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其中:智力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20人,智力残疾儿童社区、家庭康复130人,成年智力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39人。
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全市 12770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其中,监护病人10932人,监护率达到85.61%;显好病人8443人,显好率占精神病总人数的66.12%;5875名精神病人重新参与社会,占全市精神病总人数的46.01%;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1589人,接受康复训练的精神病人1862人,其中在精神康复机构训练95人。对112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占贫困患者14.16%。
深入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全面推进普及型辅助假肢装配工作,建立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 8个,累计供应辅助器具35种7898件,比上年增加4219件,其中,装配矫形器 50例,装配假肢204例。国家彩金项目免费为残疾人发放助视器、基础型辅具等 2229件。2014年与近几年辅助器具各个指标对比,今年我市辅助器具供应的种类及数量大幅增加,辅具工作成效显著。
二、残疾人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014年,接受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学前助学项目资助 80人。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111人,其中视力残疾4人,听力残疾8人,言语残疾1人,智力残疾39人,肢体残疾50人,精神残疾5人,多重残疾4人。
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较稳定。已开办的特殊教育机构聋普通高中 1个,现有在校生 20人,毕业生6人,本年度招生5人,5名残疾学生均为听力残疾。今年我市共有16名残疾高考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全部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其中本科录取8人,专科录取8人。
三、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各区县残疾人城镇集中就业新增人数有所增加,当年新增 56人。按比例就业依然是残疾人主要就业形式,当年新增43人。个体就业及其他形式就业新增208人。今年累计我市城镇共有5917名残疾人在业,比上年增加187人。
农村残疾人实际就业 29350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有23454人,占实际就业总数的79.91%,比去年有小幅增加。
职业培训基地 28个,其中残联兴办6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22个,本年度城镇职业培训共培训685人次,比上年增加14人次。2014年度安置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就业23人,扶持特困盲人按摩师就业15人;保健按摩机构达到41个,医疗按摩机构1个。
四、残疾人社会保障逐步完善。
2014年,随着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已达 4568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2110名,比上年度增加351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2458人,比上年度增加57人。全年我市共有36082名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残疾居民,其中,实际参保的残疾居民30582人,占总数的84.76%,在实际参保的残疾居民中,60周岁以下参保残疾居民26331人。
城镇 9312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集中供养和其他救助救济7117人。农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6713名,其中,五保供养67人,其他救助救济6564人。
我市共有托养机构 3个,全部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共有675名残疾人享受托养服务,其中,为50人提供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有625名残疾人享受居家托养服务。培养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17人,全部为接受的市和县区级培训。
五、残疾人扶贫工作成效突出。
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实用技术培训,扩大扶贫成果,扶贫效果显著。今年我市共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 3903户,共扶持贫困残疾人4460人次,4532人通过扶贫开发实际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601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实际落实 600万元,项目贷款扶持210人,到户贷款扶持208人。825个单位和7025个人对贫困残疾人开展结对帮扶。
本年度危房改造实际完成 50户,各级政府及部门共投入资金45万元。
六、残疾人维权工作力度增大。
继续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权益,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全市(市本级和县级)共举办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5次,220人参加。已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2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3个,办理案件8件。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8个,办理案件112件。
对 68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974人。全市一部分新建主要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居住建筑建设了相应的无障碍设施,我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全市各级残联信访部门共处理来信 99件,主要集中在扶贫、就业、康复、社会保障、机动轮椅车五类。接待来访521人次,同样集中在以上五类。整体来看,2013年较前几年来信来访总量有所增加,其中,扶贫、就业、康复、社会保障、机动轮椅车五类分别占总的来信量的18.18%、29.29%、18.18%、9.09%、10.10%,占来访量的41.99%、5.87%、11.74%、12.42%、25.51%。残疾人基本生活、就业、维权等问题,尤其是残疾人基本生活,仍然是迫切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七、宣传文化体育工作进一步加强。
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数 147件。举办残疾人文化周7场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4次,已成立残疾人艺术团队1个。
举办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 5次,共有800人次参加,残疾人体育示范点5个,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48人。
八、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健全。
全市共有各类残疾人 10.6万,其中持证残疾人40579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8%。全市残联系统实有人员193人,其中:市残联机关工作人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区县残联机关工作人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乡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132名。全市98个街道(乡镇)已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96人,有专职理事长67名、兼职理事长31人。目前,村(含农村社区)已建残协626个,建立了663个残疾人活动室,选聘了62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城市社区已建残协186个,建立了251个残疾人活动室,选聘了197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随着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帮助。目前,全市已登记在册助残志愿者共 2338人,受助残疾人共计6100人。
九、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扎实有效。
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队伍不断壮大,市及区县残联至少配备了一名统计人员,全系统共有统计人员 8人,举办统计培训班1期,10人参加培训。我市已建立市级门户网站1个,举办信息工作培训班1期,有20人参训。有信息化专业人才14人,计算机拥有量62台,全系统工作人员计算机知识水平较往年有所提高。
总之, 2014年,全市残疾人事业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呈协调、持续、稳定发展态势。为更多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矫正手术、白内障复明手术等康复服务。辅具种类、数量供应量进一步加大,使更多残疾人得到了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多种形式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就业人数稳步增长。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工作和服务更加深入扎实。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及无障碍改造。妥善办理残疾人来信来访,保持了我市残疾人无非常上访、无不良事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局面,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认真落实残疾人帮扶项目,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我们将进一步增强信心,再接再厉,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我市残疾人工作,从而加快我市残疾人同步小康的进程。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 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