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

2017-06-20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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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阜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文件
  阜残联〔 2017〕29号
  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 (区)残联、教文体局:
  2017年第三季度是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本次文化周的主题是“共享芬芳,放飞梦想”。近日,中残联、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残联发〔 2017〕14号)、省残联、省文化厅转发了中国残联、文化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辽残联发〔 2017〕34号),全面部署2017年全国残疾人文化周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
  在全国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推进基层残疾人文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县 (区)残联和文化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加大投入,精心实施。
  二、围绕主题,认真组织
  2017年全国残疾人文化活动周的主题是:“共享芬芳,放飞梦想”。各县 (区)要围绕主题结合“书香中国·阅读有我”读书活动及阜新市百团文艺汇演,举办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活动主要安排在2017年第三季度,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组织残疾人就近就便开展残疾人读书活动、文艺演出、展演展示、电影展映、文化助残志愿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
  三、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残疾人文化周活动要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残疾人。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把资源和项目放到乡镇和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吸引更多的基层残疾人参与,让残疾人进得来、融进去、能受益。
  四、突出特色,巩固品牌
  各县 (区)要把开展基层社区、乡镇残疾人文体活动作为文化周活动的重要载体,开展有地方特色的主题活动。残联和文化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巩固品牌,将残疾人文化周活动这一品牌 活动经常开展下去,切实让广大残疾人广泛参与到文化活动中来。
  五、整合资源,培养人才
  各县 (区)要鼓励和吸收在文艺方面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参与各项公共文艺演出活动。各县 (区)文工团、说唱团、歌舞团、曲艺团等文艺团体可组织各类艺术讲座,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发掘和培养,整合艺术资源。
  六、做好宣传,展示风采
  各县 (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推广文化周活动;组织各类媒体深入基层,抓取第一手新闻素材,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营造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县 (区)于9月5日前将文化周活动总结报市残联宣文部,由市残联汇总后报送省残联宣文部。
  联系人:刘佳 单丹
  联系电话:0418-3881103
  邮箱:canlian3881103@163.com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阜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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