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阜新军分区
阜新市总工会
共青团阜新市委
阜新市妇女联合会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文件
阜残工委〔 2015〕4号
关于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暨阜新市第三个助残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县(区)委宣传部、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计委、军分区、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2015年 5月17日是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残工委发〔2015〕1号]文件精神,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新形势下,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明显改善。但是,残疾人发展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相当一部分残疾人的生活还十分困难。因此,保证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迈向小康社会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助残日、我市助残月活动,对于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一、活动主题
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15年 5月1日——5月31日
三、活动背景
孤独症儿童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十二五”期间,国家、省、市均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我市也承担并开展了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工作。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0-6岁精神残疾儿童占该年龄段儿童总数的0.11%,约为11.1万人,其中多数由儿童孤独症导致。由于孤独症的特殊性和严重性,需要长期系统的康复教育和训练,而康复教育训练和服务资源相对不足,而且孤独症儿童数量还在持续增加,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社会给予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四、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市及各县(区)残工委和残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我市助残月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活动主题,认真分析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研讨对策与措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精神,深入了解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
2.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在儿童心理卫生服务体系中将儿童孤独症纳入监测范围,继续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孤独症儿童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3.民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落实,扶持民办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发展,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4.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鼓励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接收孤独症儿童,并针对孤独症儿童进行单独的课程设置,增加内容,培养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帮助孤独症儿童接受教育。
5.妇联组织要在开设面向孤独症儿童家长的在线咨询、家教讲座和心理疏导,宣传科学的孤独症儿童养护方法的同时,开展面向公众的孤独症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6.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7. 市,县(区)残联要积极探索发展成年孤独症患者托养服务,提高孤独症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帮助孤独症患者实现辅助性就业。
8.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市助残月期间,走访慰问孤独症儿童家庭、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宣传要求
(一)宣传部门要将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我市助残月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全市各主流媒体及新闻单位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报道好我市助残月期间举行的各种活动的同时,要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工作实际,走进残疾人家庭,了解和报道残疾人的真实情况和需求,关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诉求。重点展示好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残工委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孤独症群体利益保障和康复服务所取得的成果,报道好社会孤独症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加强管理、提供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讲述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感人故事。
(三)要以全市助残月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新闻媒体走基层”活动。紧密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工作进展情况,以组织记者赴基层采访为主要模式,宣传视角下沉,积极挖掘残疾人基层工作亮点,推出一批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经验。
(四)要在全市助残月期间开展阶段性的集中社会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的作用,采用制作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普及孤独症及康复工作的有关知识,增进社会对孤独症的重视和了解,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投入孤独症和残疾人服务领域,营造人道、人权、人文的社会环境。
(五)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利的舆论环境。
请市政府残工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残工委办公室将本次具体活动方案,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朕
联系电话:3883887
手机:15104183427
附件: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阜新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阜新军分区 阜新市总工会
共青团阜新市委 阜新市妇女联合会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阜新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
附件: 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残疾人事业
2共享文明成果,实现同步小康
3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4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5弘扬自强精神,播撒关爱阳光
6特殊的群体,特别的关爱
7让爱的阳光点亮星星的孩子
8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9同行你和我,共圆中国梦
10关心我身边的残疾人朋友
11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12把温暖送进每一个孤独症儿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