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机构的类型以及国家对此类构建立和发展的要求

2010-11-02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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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残疾学生的高中阶段教育机构主要包括: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学校(班),主要招收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学生,少数学校还招收智力和其他类残疾学生;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包括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主要招收视力、听力言语及肢体残疾学生,少数学校还招收智力或其他类残疾学生。另外,高中阶段普通教育机构(含普高和中职)也接受各类残疾学生。
  目前,国家对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机构建立和发展的要求是:加快高级中等特殊教育发展,统筹规划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市(地)级以上城市要建立特殊教育高中或设立特殊教育高中班;现有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普通高中要扩大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数量,中等职业学校要采取独立或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办学等形式,举办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
  链接:残联系统所属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
  截至2007年,残联系统开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有11所,其中省属院校9所,分别为:辽宁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山东省特殊教育中专、湖南省特教中专、云南省华夏中专、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残疾人职业中专、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市属中等职业学校2所:青岛博爱成人中专学校、江苏盐城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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