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 新 残 联
2016第 2期
(总第十一期)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25日
2015年阜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阜新市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领导下,全市残联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务实创新,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根据 2015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公报如下:
一、康复
2015年,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 11927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全市已有残疾人康复机构 21个,其中,残联办康复机构7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656人。其中,管理人员95人,业务人员561人。
在 2个县和5个区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187个,配备744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为11927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为 3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90例。为367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00名。为284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为 32名听障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其中,新收训听障儿童32名。培训听障儿童家长42名。为18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全市已建设市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个。
为 685名肢体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其中,实施救助项目,资助20名脑瘫儿童机构康复训练,20名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社区、家庭康复训练,645名成年肢体残疾人实施社区、家庭康复训练。
为 210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其中,实施救助项目,资助80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130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社区、家庭康复训练。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 7个县(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13388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9.18%,显好率达到64.72%,社会参与率达到39.46%。对112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对23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2个县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 0—6岁残疾儿童14人。依托各级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立儿童家长学校6个,开展家长学校活动14次,参与残疾儿童家长达659人次。着力普及儿童残疾预防宣传知识,发放儿童残疾预防宣传材料5000余份,举办儿童残疾宣传活动8次。
为残疾人免费供应辅助器具 35种7226件,其中,国家彩金项目为贫困残疾人验配发放助视器、基础型辅具等2423件;装配假肢、矫形器259例等。培育建设1个地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县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7个。
二、教育
2015年,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对 90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给予83名残疾儿童新入园项目资助。
全市共有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 1个,在校生31人,毕业生4人,其中4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11名残疾考生达到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分数线,共有10名残疾考生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其中,本科6人,专科(高职)4人。
三、就业
2015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 287人,其中,集中就业新增65人,按比例就业新增29人,公益性岗位就业新增19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新增174人。全市城镇在业人数5970人;29420人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23475名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5945名农村残疾人从事其他行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550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 2015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61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4名,经过培训有37名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和3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实现就业;就业保健按摩机构41个,医疗按摩机构2个。
四、社会保障
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 31349人,参保率86.04%,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9981名重度残疾人,全部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例达到100%。有6206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4424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险人数稳定在 2100人左右,城乡16250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为42人和62人。15095名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5个,为1117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1个;日间照料机构2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2个。接受居家服务的残疾人为916人。全年有18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五、扶贫开发
2015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4411名贫困农村残疾人通过各种方式得到扶持, 4508名农村残疾人通过扶贫开发实际脱贫;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628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 450名农村残疾人。
六、宣传文化
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 260件,报纸专版2个,电视公益广告片1个。
市残联相继开通微信、微博公众平台,月平均浏览次数达 6万余人次。
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2个,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28场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5次,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体3个。
七、体育
全市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市、县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 4次,221人次参加。累计创建残疾人体育活动示范点4个,培养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48名。
八、维权
全市各级残联维权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得到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
2015年,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市级 3件。市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1次;各级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4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次,232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2个,105人参加。
全市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 3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3个,办理案件4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8个,办理案件70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 10件,办理建议、提案1件。
7个县(区)普遍开展无障碍建设,无障碍培训 969人次;为74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1092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全市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 4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317人次,其中,集体访3批次、29人次。
九、组织建设
全市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残联残协组织机构建设,建成 106个乡镇(街道)残联,806村(社区)个残协,组织机构建全达到100%,人员配备到位率达到100%。
全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达 167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918人。市、县两级残联分别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
全市建立市级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40个,市、县两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达到100%。全市建立助残社会组织9个,助残志愿者达到3209人,其中,残疾人志愿者1778人,全年服务7075人次。
十、服务设施建设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全市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5个,总建设规模910万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2个,总建设规模1.1万平方米,总投资3200万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为了更好宣传残疾人事业,加快残联信息化建设步伐。 2015年,市残联相继开通了官方微信、微博、微社区、短信平台,几个平台的建立更加方便残疾人获取残联的各类信息,已经成为残联与残疾人信息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
全市有 8名专、兼职统计人员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市级举办1期培训班,10人参训。
我市已建立市级门户网站 1个。举办信息工作培训班1期,20人参训。市残联网站2015年发布各类信息99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