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七期

2016-01-18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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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 新 残 联
  
  第 7期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4月10日
  
  2014年阜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领导下,全市残联系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主动作为,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共同努力,各项事业在新起点上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康复
  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 9184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全市现有康复机构 11个,其中,残联系统康复机构6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总数达到468人。
  县(区)普遍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村) 215个,配备830名社区(村)康复协调员。
  2个县(区)开展了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 0-6岁残疾儿童13人。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 1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90例;为515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659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00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284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市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 1个。年度新收训聋儿32名,在训聋儿26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36名;开展彩票公益金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为32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 5个,其中,市级康复机构1个,县级康复机构4个;对685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20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 1个,为市级康复机构;对189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20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县(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 1.3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5.61%,显好率达到66.12%,社会参与率达到46.01%;解除关锁2人;对112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建立了 1个市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20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深入开展辅助器具服务,组织实施系列辅助器具项目,为残疾人免费供应辅助器具 1.0万件,其中装配假肢204件、矫形器59件,验配助视器659件。
  二、教育
  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4-2016年)》,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 80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有特殊教育学校 5所,在校学生328人。其中高中部学校1所。另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为124人。全市有16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三、就业
  2014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 342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56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43人,公益性岗位就业31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208人,辅助性就业4人。累计城镇就业人数5917人;2.94万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2.35万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 28个,其中残联兴办6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22个,685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 74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6名;保健按摩机构41个,医疗按摩机构1个;
  四、社会保障
  2014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已有 3.1万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84.76%,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9788名重度残疾人,全部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100%。有1.7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4251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人数稳定在 2400人左右,城镇9312和农村6713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为34人和67人;1.4万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6个,为459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4个,为378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机构2个,为81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950人。有17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市及县区专业培训。
  五、扶贫开发
  4532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另外 4460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601人次。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340名农村残疾人。825个单位和7025人对贫困残疾人开展结对帮扶。
  六、宣传文化
  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数 147件。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2个,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7场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7次,有残疾人艺术团体2个。
  七、体育
  举办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 5次,有800人次参加,残疾人体育示范点3个,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48人。有6名教练员、33名运动员,参加了辽宁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在田径、游泳、乒乓球等比赛中取得3金、9银、5铜的好成绩。
  八、维权
  市、县级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 2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次,220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1个,40人参加。
  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 2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3个,办理案件8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8个,办理案件112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 10件,办理建议、提案3件。
  开展无障碍培训 800人次;为68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969名残疾人发放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受理残疾人群众来信 99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443人次,其中集体访4批次、43人次。
  九、组织建设
  已建乡镇(街道)残联 98个,已建率达到10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98名;已建社区(村)残协626个,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622名。
  县乡残联人员 173人。举办培训班24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1440人次。
  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50个,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团体)65个,助残志愿者3306人。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10个。
  十、服务设施建设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发展。现有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5个,在建康复设施1个,总建设规模8000平方米,总投资2800万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市残联网站修改、新增栏目 20个,其中新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王占君作品鉴赏”、 “常颖心理咨询”、“爱心捐赠”、“协会信息”等12个栏目。年度发布各类信息 773篇。
  总之, 2014年,全市残疾人事业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呈协调、持续、稳定发展态势。为更多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矫正手术、白内障复明手术等康复服务。辅具种类、数量供应量进一步加大,使更多残疾人得到了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多种形式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就业人数稳步增长。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工作和服务更加深入扎实。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及无障碍改造。妥善办理残疾人来信来访,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认真落实残疾人帮扶项目,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我们将进一步增强信心,再接再厉,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我市残疾人小康进程。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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