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残联【 2010 】 29 号 签发人:韩光
关于举办阜新市 2010 年首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骨干培训班暨全国首次“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
为贯彻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残联组联【 2010 】 31 号)文件精神,提高残疾人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搞好全国首次“肢残人活动日”纪念活动,组联科定于 2010 年 8 月 5-6 日举办 2010 年首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骨干培训班暨全国首次“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每县区五人:县区残联理事长,肢残协会主席,及三名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骨干。
二、 时间、地点、
三、 8 月 5 日 , 9 时 —16 时市残联五楼会议室,业务培训。
8 月 6 日 ,残疾人工作者交流工作经验、体会;举行首次“肢残人活动日”一日游纪念活动。
四、 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携带《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实用手册》和必要的学习用品,由县区残联理事长统一带队于 8 月 5 日上午 8 : 30 到市残联五楼会议室报到,各县区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好这次培训,填写好参加培训人员登记表,于 7 月 30 日前,上报市残联组联科备案存档。
组联科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
阜新市 2010年首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人员登记表
县 (区)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详细)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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