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年度残疾人扫盲培训项目绩效总结

2018-04-13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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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按照《辽宁省残联关于 2017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使用意见的通知》(辽残联办发[2017]70号)、《“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实施方案》(残联发 [2016]63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实施我市残疾人扫盲培训项目。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目资金严格按照《辽宁省残联关于 2017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使用意见的通知》(辽残联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过发布扫盲项目委托方式购买服务公告、承接方申请合作、购买方执行、签订购买合同、下拨经费等程序,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和项目管理规定。
  2017年残疾人扫盲培训项目培训 27名残疾人学员,标准为每人1000元,共计2.7万元整。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辽宁省残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实施意见》(辽残联办〔 2016〕5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采取委托的方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并确定承接方为阜新市盲聋职业学校。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通过参加残疾人扫盲培训,残疾学员可以正确认、读、写、用最高频汉字,能用其进行组词;基本读准且会写次高频汉字;学会常用的计量单位、生活用品、家用电器、常见食品、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汉字;可以读懂生产生活用品说明书、交通图表、常用票据、公告等;能填写存款、汇款、包裹单等常用单据,会写借条、收条、申请书、证明等。
  2、通过参加残疾人扫盲培训,残疾人学员现在可以了解卫生知识、心理健康知识、急救常识等,了解电脑、网络的基本操作;学会辨认城市中的公用标志以及安全标志,例如入口、出口、禁止吸烟、禁止触摸、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触电等。
  3、参加扫盲培训的残疾人培训结束全部通过考试,取得结业证书。
  开展残疾人扫盲培训工作,是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消除贫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的基本要求。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教就部
  2018年 4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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