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残联办〔 2015〕18号
市残联关于开展
季度优秀工作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推动单位工作创一流,个人岗位争优秀,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及时反映残疾人工作状态和工作成效,有效调动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投身残疾人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辽残联办【 2015】30号《辽宁省残联关于开展季度优秀工作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市《市级季度优秀工作成果评选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按要求积极评选。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 年4 月27 日
市级季度优秀工作成果评选暂行办法
一、评选形式
各县(区)残联优秀工作成果季度评选,从 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申报。市残联本级从2015年一季度开始开展季度优秀工作成果评选活动。
二、组织设置
1、各县(区)季度优秀工作成果纳入市残联目标绩效管理范围。
2、市残联理事会负责评选审定。
3、评选工作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系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
4、重大成果可聘请有关专家、残疾人代表参与评选。
三、评选内容
季度优秀工作成果是指当季度完成的创新性、阶段性和影响力成果特征明显、基层和残疾人反响良好的工作项目,重点围绕市残联制定印发的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一般包括:
1、 积极协调推动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各类惠残政策、措施。
2、对工作有指导推动作用的综合性调查研究成果。
3、积极献言献策,为残联自身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并被采纳的。
4、妥善解决历史欠账和工作短板,在全市残联系统有一定影响或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
5、创新工作思路、保障机制和服务方式,残疾人工作有新作为、新发展的。特别是在重点、难点工作上有突破和亮点的。
6、组织完成的重大工作事项,在全市走在前列的。
7、在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创先争优或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的。
8、其它理事会认为符合条件的。
四、评选程序
季度优秀工作成果由县(区)残联和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申报,市残联各部门对口延伸考察,提出考评依据和意见,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民主推荐、成果筛选、评比审定的顺序实施。
1、各县(区)各科室、事业单位申报。按照参评内容进行申报,填写《市残联季度优秀工作成果申报表》,报办公室。
2、民主推荐。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形成《市残联季度优秀工作成果民主推荐表》,印发给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并按发出份数收回进行统计汇总。
3、成果筛选。对申报成果参照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筛选,确定可进入候选的工作成果,报市残联理事会审定。
4、市残联理事会审定后的季度优秀工作成果采取适当形式发布。
五、成果运用
1、评选结果以通报形式发各县(区)政府办和各县(区)残联。
2、优秀工作成果纳入市残联对各县(区)目标绩效考核加分项目,每项优秀工作成果加 0.5分。并作为市残联反馈各县(区)组织部征求年度工作意见及审计部门任中审计评价的重点内容。
3、从季度优秀工作成果中遴选最佳成果,申报省残联季度优秀工作成果评选和市直机关工委季评最佳实事。
4、年底从季度优秀工作成果中评选 10项作为年度最佳工作成果,在全市残联工作会议上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加1分。
5、优秀工作成果列入市残联《阜新市残疾人工作》和工作简报优先编发范围,按有关规定赠发各县(区)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残联各科室、事业单位将工作成果,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15日前报办公室,内容相近或相似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2、各县(区)残联主要领导,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关注重视优秀工作成果评选工作,将其作为提高工作水平、开创工作新局面和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招法,以此带动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勤奋敬业的精神更加突出,研究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配合协调更加顺畅,服务残疾人更加充分。
3、日常事务性工作不在评选范围之内。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欢迎及时提出。
联系人:李姗姗 李贺臣
电话: 3881126
邮箱: 2224660200@qq .com
附件: 1.市残联季度优秀工作成果申报表
2.市残联季度优秀工作成果民主推荐表
附件 1
市残联季度优秀工作成果申报表
申报部门: 申报日期:
名 称
具
体
内
容
主要承办人
部门负责人
(签字)
注:“具体内容”要包含具体举措和影响效果,字数在 600字。
附件 2
市残联季度优秀工作成果民主推荐表
申报成果名称
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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