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彰武县残联残保金征收再创辉煌

2018-12-26 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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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开展以来,彰武县残联认真落实市残联部署,积极采取了有效措施做好征收工作。由于《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辽宁省地税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有关情况的通知》(辽残联发 [2015]22号)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导致全县征收户数大幅减少,残保金征收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为了确保2018年征收工作顺利完成,彰武县政府对全县残保金的征收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安排部署,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精心组织,提前部署。残保金的征收工作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支撑,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命脉。为保证征收工作顺利实施,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县长王秀华为组长,残联理事长李少国和地税局副局长吴国良为副组长的征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责任,亲自抓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制度,又对征收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协调地税、法院等相关部门,为全面开展征收做好准备。
  二、扎实工作,严格收缴。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地税、统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彰武县残联全体人员加大工作力度,担当责任,做到了应收尽收、绝无遗漏,圆满完成了 2018年残保金征收工作。截止到12月26日,彰武县残保金已征收71.2万元。
  三、合理使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将残保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严格按规定使用。彰武县残联在残疾人事业经费上严格做到了不滞留、不克扣、不挪用。残保金的科学、合理和严格使用,切实为基层困难残疾人解决了实实在在的问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和帮助,保证和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阜新市彰武县残联:朱庆国
  2018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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