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市残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在业余时间自学的基础上,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兴洲、范志伟两位同志分别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与大家分享了学习体会。
听取两位同志的发言后,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赵作奎同志对单位党员干部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树立党章意识、党规意识、党纪意识,树立正确的道德标准。二是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反思。三是发挥表率作用,率先垂范,带头遵守、践行《准则》和《条例》。四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五是规范管理残联工作。
阜新市残联党总支:包美玲
2015 年11 月25 日